为贯彻落实《海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和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定安县大型客(货)车驾驶员项目制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定人社〔2021〕8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结合海南自贸港建设,根据海南省交通物流货运和城市公交等行业发展需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话精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力争在海南自贸港建设大背景下。以服务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切实解决行业用工需求与劳动者就业问题。
二、培训单位
海南省交通高级技工学校下属海口海星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三、培训对象
定安户籍,年龄20周岁-40周岁、身体条件符合职业要求、个人素质达到用人单位录用人员面试要求的脱贫户家庭成员、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随军家属、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以及职业农民等群体,无单位社保缴交。培训名额:不超100人。
四、培训内容
培训科目以城市公交驾驶员(以下简称A3)和大型货车驾驶员(以下简称B2)为主。由培训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和考试大纲》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139号令)要求,对学员进行专题授课。培训采取理论学习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灵活多样的形式把授课、研讨、现场观摩等方法相互结合,提高教学质量。
五、报名条件
(一)定安县户籍;
(二)年龄:20周岁-40周岁;
(三)男生身高:168以上;女生身高:158以上;
(四)一年内没有参加过任何摩托车、小汽车等驾驶员培训取证的情况;
(五)无色盲、高度近视等,符合报考车型身体条件;
(六)文化水平达到初中以上;
(七)无单位社保缴交。
六、培训费用
(一)定安县政府培训补贴:10000元/人。
(二)个人缴交部分
1.B2大货车:1800元(含培训费、初考费、不含补考费、食宿费用);
2.A3城市公交:3800元(含培训费、初考费、不含补考费、食宿费用);
3.诚信押金:3000元。
(三)退役军人优惠政策(名额20人):结合退役军人鼓励政策,给予B2车型名额20名,表现优秀者优先录取。个人部分由培训单位自筹,仅交诚信押金3000元。
七、诚信押金退还机制
培训学员成功报名后服从学校安排培训,并6个月内取证,退还诚信押金1000元;取证后服从推荐到就业单位或个人自行就业从事对口工作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及稳定工作三个月以上社保缴纳记录者,退还诚信押金2000元。
八、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11月1日-11月15日。
(二)资料审核:11月16日-11月21日。
(三)面试、开班培训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定安县见龙大道海南省交通高级技工学校教学楼二楼培训科。工作日联系电话:梁玮13876901316、0898-63830939。
(五)海口市龙华区南海大道32号(原汽车南站)海星驾校报名大厅。工作日联系电话:符康13178948795、0898-36363888。
九、培训流程:
(一)报名提交相关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本复印件(户主第一页及本人页)
3.驾驶证复印件(没有驾驶证可不用复印)
4.驾驶员体检表(定安县中医院或县医院可以做体检)
5.本人2021年的社保清单
(二)材料审核、组织用工单位进行面试,或个人提交自主意向就业单位。
(三)条件符合人员缴费,向县就业服务中心报备。
(四)开班培训。
十、其他
(一)驾驶员体检、面试期间费用自理。
(二)面试通过后报名自备10张小一寸白底彩照。
(三)中途退出培训人员缴纳费用按培训单位退费管理规定扣除费用,多退少补。
(四)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海南省交通高